上海房產證去名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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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房產證加名分三種情況:1、無房貸加直系親屬名字的,業主到房屋交易中心辦理;2、有貸款加直回系親屬名字的答,業主先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再去房屋交易中心辦理;3、房產證加非直系親屬名字的,則按照房屋買賣流程操作。
房產證加名字流程也是需要視情況而定,不同情況流程也會e5a48de588b6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66303134隨之不同。
1、 原有名字的改變。
因權利人自身改名的,單方申請變更名稱即可;如果是買賣或者贈與而要改變成對方的名稱,雙方辦理過戶更名即可;如果是遺產繼承更名的,經公證機關公證后申請過戶即可。
2、 房產證名字減少。
原來為多人共有的房產,現在要減少,則通過買賣或者贈與給現有產權人,產權人就相應的減少。
3、 房產證增加名字。
這種情況就比較多一些。常見的是原產權人將房產的部分產權買賣或者贈與給其他人,交易完成新權利人的名字加進房產證。
對于夫妻之間,要增加另一方的名字,有些地方可以憑借結婚證直接辦理增加;在深圳,無論是增加夫妻或者家庭成員的名字,還是需要通過買賣或者贈與的方式,才能將對方作為部分產權人加入。
4、 買賣合同備案后或者還處于按揭期間的房產如何辦理名字的變動。
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銀行抵押按揭期間,如果想要增加或者減少名字,實際是增加或者減少合同的當事人,實際是變更合同的主體,必須經過原有各方當事人的同意。所以,通常買賣合同備案后、產權證辦出前,或者按揭貸款付清前,除非對方同意,否則不能辦理名字的變更。
擴展資料:
房屋變更登記是指房地產權利人因法定名稱改變,或是房屋狀況發生變化而進行的登記。
如權利人法定名稱變更或者房地產現狀、用途變更、房屋門牌號碼的改變、路名的更改、房屋的翻、改建或添建而使房屋面積增加或減少、部分房屋拆除時,房地產權利人均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天內申請變更登記,由房地產權利人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以及相關的證明文件辦理。
--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者房屋名稱發生變更的;
--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房屋翻建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定義
房地產登記時要對權利人、權利性質、權屬來源、取得時間、產權變化情況和房地產面積、結構、用途、價值、等級、坐落、坐標、形狀等進行記載。房地產登記可以起到明確房地產邊界、面積,明確房地產權利人,明確房地產產權狀況等三方面的作用。
必要性
房地產登記是房地產產權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是政府為健全法制,加強房地產管理,依法確認房地產權利的法定手續。房地產登記有三個方面的作用:
(1)產權確認,即確認房地產的權屬狀態;
(2)保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3)加強房地產管理,即通過房地產登記對房地產交易狀況進行管理和監督。
未進登記影響
(1)未經登記的房地產不能依法辦理轉移登記;
(2)未經登記的房地產不能依法辦理抵押登記;
(3)未經登記的房地產發生侵害,或其使用發生
變化時,其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
怎樣申請房地產登記?
申請房地產登記,應當按照有關房地產登記的法律、法規及政策向登記部門提交申請表及有關文件,經審查,申請人的申請符合規定的,登記部門應在規定時間內核準登記,頒發房地產權利證書。
房地產登記主要記載哪些內容?
房地產登記的內容包括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權與他項權利的登記,包括對房地產權利人、房地產權利性質、房地產權利來源、房地產他項權利、取得時間、變化情況和房地產的面積、結構、用途、價值、坐標、形狀等進行專門的記載。
房地產登記發證工作由哪個部門負責,如何受理?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登記條例》及政府編制文件的規定,深圳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即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是深圳市房地產登記部門。
登記發證的具體工作特區內由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中心負責,特區外由寶安、龍崗分局負責,登記申請文件由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中心及寶安、龍崗分局的產權辦文窗口按規定進行受理。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房屋變更登記
關于夫妻之間加名字的解答:
第一種情況:無貸款房產證加配偶名字。
1、帶好三證(結婚e5a48de588b6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66303235證、身份證、房產證)及其復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填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請求增加共有人的申請,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的費用,基本只需交納少量工本費即可,費用一般包含配圖費、登記費等。
第二種情況:有貸款房產證加配偶名字。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需征得貸款銀行同意)。
2、辦理所需要的費用:除了第一種情況里說的少量工本費外,如果是公積金貸款,還需要另外加100元費用;如果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需要加200元費用。
3、其他的步驟和前面無貸款的流程一樣。
關于私自出售房屋的問題:
結婚十年后購買房屋的屬于夫妻共有財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一條規定:
1、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并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因此,根據上述司法解釋的規定,夫妻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將“夫妻共有”房屋出售給第三方(買家),在一定情形下是有效的,但第三人(買家)需要證明“是善意的、支付了合理的對價、并已經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對第三人(買家)舉證責任的要求較高。
所以,在實踐中,無論房地產交易中心、房產中介是否要求夫妻另一方出具同意出售的文件,為交易安全考慮,建議第三人,也就是買家,要求賣家夫妻的另一方出具同意出售的文件。
擴展資料: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規定。雖然產權證上只登記有一人名字,但該房產為其婚后取得屬于共同財產,夫妻任何一方處分共同財產,必須經過另外一方的同意才可以。
據上可知,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購置的房屋歸雙方共同所有,不管產權證上登記是夫或妻的名字,除非雙方另有協議,夫妻雙方一般對房屋享有共有產權。
1.在去房管局添加名字之前,有幾樣證件是必須準備的,其中包括:結婚證、身份證、房e68a84e8a2ad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431343566產證原件和復印件。然后還有重要的一點,必須是夫妻二人本人到場,不能委托他人辦理。
2.接著就要在房管局大廳等待,叫到你的號就可以去辦理。辦理時是要收取費用的,不過因為各地的政策不同,收取的費用也有差別。不過大部分地區收的工本費是80元,貼花費5元和制圖費25元,而且要備好現金。
3.上面的內容辦理好以后,加名的基本程序就完成了。在10個工作日以后,不過節假日要順延,就可以去房管局大廳領取一份新的房產證,這時候房產證上的名字就是你們夫妻二人的名字。
4.房產證辦理費用不同,也要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有房無貸,那么在加名字所需費用就是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2):有房有貸,那么就需要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3):如果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系的,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復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那么要交的費用就要另當別論了。
擴展資料:
房產證過戶辦理流程:
一、到“登記信息、驗證協議”窗口辦理信息登記上網和協議驗證手續;
二、到“房地產估價”窗口辦理評估手續;
三、到“公證”窗口辦理公證手續;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復印件;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
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
6.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系證明;
7.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辦理交易手續;
五、到“契稅、印花稅”窗口繳納印花稅;
六、到“產權登記發證”窗口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更名手續。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房產證
參考資料來源:
人民網——夫妻間房產證更名免契稅 引發官員轉移財產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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