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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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原文:用神既有變化,則變化之中,遂分純、雜。純者吉,雜者兇。
徐注:用神純則氣勢純一,而能力易于發揮;用神雜則牽掣多端,而能力不顯。《滴天髓》云:“一清到底顯精神,管取平生富貴真,澄濁求清清得凈,時來寒谷亦回春”,即純雜之謂也(參看《滴天髓征義》清濁節例證)。
原文:何謂純?互用而兩相得者是也。如辛生寅月,甲丙并透,財與官相生,兩相得也。戊生申月,庚壬并透,財與食相生,兩相得也。癸生未月,乙己并透,煞與食相克,相克而得其當,亦兩相得也。如此之類,皆用神之純者。
徐注:財官食印,互用為多,必須合于日元之需要,方不相礙。如辛生寅月,必須辛金通根得祿,需要官旺,而官得財生。戊生申月,亦須幫身之物多,需要泄秀,財食相生,是為得其當而兩相得也。癸生未月,乙己并透,亦要身強,方以用食制煞為得當。總之合于需要,則相得而益彰,即非同出月令,而后年日時支透也。亦以相得為美。
原文:何謂雜?互用而兩不相謀者是也。如壬生未月,乙己并透,官與傷相克,兩不相謀也。甲生辰月,戊壬并透,印與財相克,亦兩不相謀也。如此之類,皆用之雜者也。
徐注:官與傷不并用,財與印不并用,此通例也(除例外)。壬生未月,透己土官星而藏乙,則乙木無力以傷官。甲生辰月,透壬水印綬而藏戊,則辰土亦不能破印也。并透則為嫌矣。如地位不相礙,或干頭另有制合,亦可救應。否則,不以吉論。
甲子丁卯己亥戊辰
戊戌丁酉丙申乙未甲午癸巳
此楊增新之造也。亥卯會合,年透官星,好在子水財星生官,官生印,而印生身,財官印得純而不雜也。可惜時上少一點金,及身而止,不免后嗣艱耳。
癸未甲子丙戌辛卯
癸亥壬戌辛酉庚申己未戊午
此梁鴻志之造也。月令官星透出,然月令子水,為戌未所包圍,而癸未又官坐傷地,丙辛相合,日元之情向財而不向官,各不相謀,似乎夾雜。但細按之,丙火合辛,使財不傷印,印制傷以存官,濁中有清,所以貴也。轉輾救應,非細辨不知耳。
原文:純雜之理,不出變化,分而疏之,其理愈明,學命者不可不知也。
徐注:變化之法,不外五合、三合、六合及生克制化。凡八字佳者,用神未有不純者也,稍次則稍雜,愈次則愈雜。其例不勝備舉,多看八字自明。
《子平真詮評注》目錄
1、子平真詮評注序
2、凡例
3、第01章論十干十二支
4、第02章論陰陽生克
5、第03章論陰陽生死
6、第04章論十干配合性情
7、第05章論十干合而不合
8、第06章論十干得時不旺失時不弱
9、第07章論刑沖會合解法
10、第08章論用神
11、第09章論用神成敗救應
12、第10章論用神變化
13、第11章論用神純雜
14、第12章論用神格局高低
15、第13章論用神因成得敗因敗得成
16、第14章論用神配氣候得失
17、第15章論相神緊要
18、第16章論雜氣如何取用
19、第17章論墓庫刑沖之說
20、第18章 論四吉神能破格
21、第19章 論四兇神能成格
22、第20章論生克先后分吉兇
23、第21章論星辰無關格局
24、第22章論外格用舍
25、第23章論宮分用神配六親
26、第24章論妻子
27、第25章論行運
28、第26章論行運成格變格
29、第27章論喜忌干支有別
30、第28章論支中喜忌逢運透清
31、第29章論時說拘泥格局
32、第30章論時說以訛傳訛
33、第31章論正官
34、第32章論正官取運
35、第33章論財
36、第34章論財取運
37、第35章論印綬
38、第36章論印綬取運
39、第37章論食神
40、第38章論食神取運
41、第39章論偏官
42、第40章論偏官取運
43、第41章論傷官
44、第42章論傷官取運
45、第43章論陽刃
46、第44章論陽刃取運
47、第45章論建祿月劫
48、第46章論建祿月劫取運
49、第47章論雜格
50、第48章附論雜格取運
51、后記命理書籍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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