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頭條作者:騎著火箭數星星隨著武則天在后宮爭斗的逐步勝利,她的政治權力膨脹起來。史書上這方面有明確記載。 顯慶四年(659年)八月,長孫無忌集團被摧垮后,“自是政歸中宮”。(《資治通鑒》) 顯慶五年(660年)十月,“上初苦風眩頭重,目不能視,百司奏事,上或使皇后決之。后性明敏,涉獵文史,處事皆稱旨。由是始委以政事,權與人主侔矣”。(《資治通鑒》) “后素多智計,兼涉文史。帝自顯慶已后,多苦風疾,百司表奏,皆委天后詳決。自此內輔國政數十年,威勢與帝無異,當時稱為‘二圣’”。(《舊唐書·則天皇后本紀》) 麟德元年(664年)十二月,上官儀被誅,“自是上每視事,則后垂簾于后,政無大小,皆與聞之。天下大權,悉歸中宮,黜陟、殺生,決于其口,天子拱手而已,中外謂之‘二圣’”。(《資治通鑒》引實錄,《舊唐書·高宗紀下》略同) 上元元年(674年)八月,“皇帝稱天帝,皇后稱天后”。(《資治通鑒》,《舊唐書·高宗紀》、《新唐書·則天武皇后傳》同) 上元二年(675年)三月,“時帝風疹不能聽朝,政事皆決于天后。……帝欲下詔令天后攝國政,中書侍郎郝處俊諫止之”。(《舊唐書·高宗紀》) “上元以來,政由武氏”。(《舊唐書·禮儀志上》)。 弘道元年(683年)十二月,“遺詔太子柩前即位,軍國大事有不決者,兼取天后進止”。(《資治通鑒》,《舊唐書·高宗紀》記為“取天后處分”,《新唐書·則天武皇后傳》記為“軍國大務聽參決”。) 以上材料說明,上官儀謀廢武則天的事情平息以后,20年里,唐高宗恢復了對武則天的充分信任,他倆彌合了夫妻關系中的短暫裂痕。尤其是唐高宗的身體每況愈下,繁重的國事須仰仗武則天果斷明敏的才干,兩個政治人物之間建立了一種新的平衡與和諧。武則天接受教訓,在夫君面前言行比較檢點,不再輕易冒犯黜陟大權在握的皇帝,換來唐高宗對她的信任至死不渝。 在皇帝的信任下,這期間武則天的政治實力順利地穩步增漲著,她是怎么做的,從修訂《姓氏錄》、擴充官僚隊伍、組織北門學士和建言十二事等幾個方面,就可以明白她用心良苦。 先說修訂《姓氏錄》。 重視門第閥閱,作為一種落后的社會意識,終唐一世還有廣泛的影響。出身高門的士族子弟,不少藉婚宦之便,平步青云,經濟上也有種種好處。即如武則天、李義府輩也不能不企羨高門的榮耀,熱衷于同士族聯姻、通譜。唐太宗時代頒布的《氏族志》,偏偏把他們排除在外。對武則天來說,這是她政治發跡史上三大障礙——出身門第、女性身份和曾為太宗才人——中最使她沮喪的一項,所以稍一得勢,就迫不及待地要修訂《姓氏錄》。 唐太宗貞觀十二年(638年)曾依官定族姓的成規,命高士廉、韋挺、岑文本、令狐德棻和“四方士大夫諳練門閥者”刊正姓氏,撰《氏族志》,親自指示:“我今特定族姓者,欲崇重今朝冠冕……不須論數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級。”唐太宗繼承“關中之人雄,故尚冠冕的意識,有壓抑一下崔、盧、王、謝等山東、江南衰世舊門的想法,但《氏族志》的修訂,還是“普責天下譜諜,仍憑據史傳考其真偽”。這批熟悉和維護門閥制度的修撰者跳不出原來的巢臼,所列九等、293姓、1651家仍有許多官職很低的舊士族。即如被唐太宗點名從第一等降為第三等的崔民幹,實際上還是皇族、外戚以下最高的門第。 顯慶四年(659年)六月,長孫無忌剛被貶出京城兩個月,另訂《姓氏錄》以取代《氏族志》的事就由許敬宗、李義府等建議提上了日程,許敬宗等奏請修改的緣由,即“以其書不敘武氏本望”,而“義府恥其家代無名,乃奏改此書。”預修者有孔志約、楊仁卿、史玄道、呂才等,《姓氏錄》以后族為第一等,其余悉以仕唐官品高下為準,仍分九等,“皇朝得五品官者,皆升士流”。徹底打破了原姓譜的框。抱舊眼光的人把《姓氏錄》目為“勛格”,即用為賞軍功的規定,認為根本不是傳統的定族姓的辦法。縉紳土大夫多恥被甄敘,不愿同伍而紛紛抵制。李義府更上奏收焚天下,《氏族志》,強行推行《姓氏錄》。于是“百官家口,咸預士流。”都是了,也就都不是了。大家只有姓氏之別,不再分氏族高下,身份較前平等了。 數百年來,國家用行政手段頒定姓族等級的做法,隨著門閥社會逐步瓦解,應該壽終正寢,以利于人才的涌現和社會進步。唐太宗對這已有認識,批判過士族:“不知世人何為貴之!”但還是頒定了那樣的《氏族志》,向前走了一步,又退了半步,這正是他開放進步的治國理想和頭腦中殘存的門閥觀念矛盾的結果。唐高宗、武則天詔改《氏族志》為《姓氏錄》,從名到實都是對門閥舊制的一種徹底否定,從此結束了用官頒姓族來維護舊門閥制度的歷史,無疑是具有社會意義的變革。《姓氏錄》恰在長孫無忌集團被摧垮之同時修訂成功,顯然也不是偶然的巧合。 當然任何社會問題,特別是根深蒂固的意識形態的問題,都不是一紙詔書能解決的。太宗時代想壓抑自矜門第的衰世舊門,王妃主婿除非勛臣不議山東大姓,但魏征、房玄齡、李勣等家猶盛與為婚,致使山東士族舊望不減。李義府步他們后塵,更偽稱出自趙郡,與李姓大族通譜,以抬高自己門第。后來李義府一度失勢時被李崇德剔出族譜,為其子求婚也被拒絕,因而惱恨,奏改《氏族志》。《姓氏錄》頒后四個月,又奏請定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溫、范陽盧子遷、盧渾、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博陵崔懿、趙郡李楷等七姓十家的子孫不得自為婚姻,并不得受陪門財。意在打破這些四海大姓的婚姻圈子,使之逐步瓦解破產。“然族望為時所尚,終不能禁,或載女竊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終不與異姓為婚。其衰宗落譜,昭穆不齒者,往往反自稱禁婚家,益增厚價”。依門第高下差別,更多索取財禮。前此,貞觀十六年(642年)唐太宗就曾下詔“禁賣婚”,并不見奏效,后來雖“不敢復行婚禮”,猶“密裝飾其女以送夫家”。這一場新舊觀念和社會勢力的斗爭,不僅在武則天時代沒有平息,還直延續了整整有唐一代。徹底解決是借助唐末農民戰爭風暴的蕩滌。五代起,“取士不問家世,婚姻不問閥閱”,盛唐以來私修譜諜、重視譜學的風氣,也因喪失現實的社會價值衰落下去了。此后,除非有新的功名光耀門庭,單憑祖先的高貴血統就能混跡上流社會的便宜,只是破落子弟們難堪的歷史回憶了。《姓氏錄》的修訂,對門第觀念的變革,對門閥社會的衰亡所起的積極作用,應給與一定的歷史評價。 再說武則天廣樹私恩,在官僚隊伍中培植親信。 武則天為實現雄心勃勃的政治抱負,畢生堅持不懈地用各種手段擴大自己對官僚階層的影響,不斷培植和更新擁戴自己的官僚隊伍,奠定了她一生成功的基礎。唐高宗在世時,官員選拔升遷制度的種種發展變化,都明顯有她插手的跡象。 貞觀初裁抑武德官員,并省編制,朝中文武總留640員,約為隋代和盛唐數字的1/4。但“時選人漸眾,林甫奏請四時聽選,隨到注擬,當時甚以為便。時天下初定,州府及詔使多有赤牒授官,至是停省,盡來赴集,將萬余人”。(貞觀三年杜如晦也曾言及:“今每年選集,向數千人。”這說的都是全國官員的銓選數字了。可從這每年銓選擢升調遷的人數推知內外官員總數,應已接近后來一萬多名定員的規模了。唐太宗一再強調:“量才授職,務省官員。”“官在得人,不在員多。”就是針對官僚隊伍不斷膨脹的情況而言的。但周隋以來,自打破九品中正制的門第限制,大批新成長起來的寒門出身的知識分子蜂擁進入官場,他們代表新興普通地主的政治要求,是一股不可遏制的潮流, 武則天登上政治舞臺后,像一下子為他們打開了閘門一樣。 顯慶二年(657年),繼承其父劉林甫主持吏部選事的劉祥道上疏告急:“今之選司取士,傷多且濫:每年入流數過一千四百,傷多也;雜色入流,不加銓簡,是傷濫也。”他具體分析官員人數:“今內外文武官一品以下,九品以上,一萬三千四百六十五員,略舉大數,當一萬四千人。壯室而仕,耳順而退,取其中數,不過支三十年。此則一萬四千人,三十年而略盡。若年別入流五百人,經三十年便得一萬五千人,定須者一萬三千四百六十五人,足充所須之數,況三十年之外,在官者猶多,……計應須數外,其余兩倍。” 顯慶三年(658年),中書令杜正倫亦言“入流人多,為政之弊”。但“時公卿已下憚於改作,事竟不行”。事實恐怕不僅是公卿如何,武則天這時已開始干預朝政,她很自然地成了新進寒門官員的政治代表,有她作背景,大臣們是很難逆這股潮流行事的。以至“乾封以前選人,每年不越數千;垂拱以后,每歲常至五萬”。到武則天臨朝時選人數字已膨脹到驚人的程度。上元二年(675年)又始設“南選”,以便在江淮以南主要是嶺南、黔中銓選拔用人才,也是例證之一。另外,“天子自詔者曰制舉,所以待非常之才”的制科,在這時出現,也似非偶然。《唐會要》卷76《貢舉中·制科舉》以“顯慶三年二月,志烈秋霜科,韓思彥及第”為第一條,所以有人認為“正式的制科考試始自高宗顯慶三年,武則天創制的動機是為了表現皇后地位的正當性,之后則是為了武周政權的正當性”。 新出現的泛階制更能說明問題。乾封元年(666年),唐高宗在泰山行封禪禮。武則天以這樣祭天地告成功的大典排除婦女,“禮有未安”,主動提出自己“帥內外命婦奠獻”,于是以皇后身份取得了繼皇帝之后升禪地壇主持亞獻的特別榮譽。這次封禪從駕文武儀仗提前兩個月出發,數百里不絕,“東自高麗,西至波斯、烏長諸國,朝會者,各帥其屬扈從,穹廬毳幕,牛羊駝馬,填咽道路。”盛況空前。禮成,“文武官三品已上賜爵一等,四品已下加一階”。這也就是杜佑所說:“乾封以前未有泛階。應入三品,皆以恩舊特拜,入五品者,多因選敘計階,至朝散大夫以下,奏取進止。……乾封以后始有泛階入五品、三品。”不難想見,此制一開,人人得進階加勛,整個官僚隊伍,特別是因而躍入五品、三品高官顯貴行列的官員們,會以怎樣感恩戴德的心情來崇拜這位大唐開國以來第一次封禪大典中最出風頭的武則天。她在擊敗上官儀以后,借“比歲豐稔,米斗至五錢,麥、豆不列于市”的大好經濟形勢,立即策劃籌辦封禪,并在典禮上爭亞獻,搶角色,足見她在政治上的活躍和著意籠絡人心的機智。 作為正常仕途之一的科舉制度,在唐高宗武則天共同執政的二圣時期也有重要發展。 “永徽以前,俊、秀二科猶與進士并列;咸亨之后,凡由文學一舉於有司者,競集於進士矣”。這是科目重心的變化。 以數量說。唐高祖遲至武德五年(622年)天下大定始開科舉,每年只取進士四~七名,連秀才不足十名。唐太宗貞觀年間,一般每年取進士數名至十幾名,包括秀才明經諸科,平均每年取士仍不過十名。所謂“進士科……盛於貞觀”之說,并不足據。唐高宗顯慶四年(659年),皇帝親自策試舉人九百。他和武則天統治的55年(650—704年),據徐松《登科記考》統計,舉進士逾千,平均每年20多人,比貞觀年間增加一倍,從此直到唐末,進士科錄取人數的平均數,大致保持在這個水平上。 考試內容也有變化。史稱:“太后頗涉文史,好雕蟲之藝,永隆中始以文章選士。”這是指進士科的情況。 隋煬帝始建進士科,起初只試策問,貞觀八年詔加進士試讀經史一部,主要還是試時務策,而策問大多不過泛泛而論,并不能切中時弊建策,判上下等第全看文章對仗華麗。早在貞觀元年杜如晦就指出:“吏部擇人,惟取言辭刀筆,不悉才行。”貞觀二十二年文章浮艷名躁京邑的進士張昌齡、王公瑾等落第,連唐太宗也感到奇怪,詢問原因。可見一向都是以文章取進士的。上元元年(674年)劉曉上疏:“禮部(?)取士,專用文章為甲乙,故天下之士,皆舍德行而趨文藝,有朝登甲科而夕陷刑辟者。”建議“陛下若取士以德行為先,文藝為末,則多士雷奔,四方風動矣!”他完全在重復杜如晦的意見。按他們所說,要求取人必先有“行著州閭”的名聲,難免又回到九品中正的老辦法,實際上行不通了。 所謂“永隆中始以文章取士”,是據永隆二年八月的《條流明經進士詔》,初次規定“進士試雜文兩首”,識文律者方能試策。當時進士科考試要過三道關,一是帖經,帖十得四為合格,是上一年才加的;二是試雜文兩篇,還是文和詩賦各一;三是試時務策五道,但重在文詞。詔令的意思很明白,“進士文理華贍者”,便應升甲科高第。考功員外郎劉思立認為:“明經多抄義條,進士惟誦舊策,皆亡實才。”這進士加試雜文制度,就是因他的建議而規定的,對以后的科舉制度影響深遠。即如《通典·選舉典三》所載:“及永昌之后,太后君臨天下二十余年,當時公卿百辟無不以文章達,因循日久,寢以成風。”唐代文壇的空前繁盛是這一政策的直接產物。 當然僅以文章取士的制度也有不少弊端,不過科舉制特別是進士制度,是作為名義上以德行實際上以門第取人的制度的對立面出現的。學而優則仕取代憑門第入仕的制度代表了時代的進步,因此在社會上有熱烈的反響,顯示了新生事物的強大生命力。無論以后科場取士又怎樣講究起門第關系,出現種種復舊暗流,科舉制,特別是進士制還是成為一批寒門出身的有才華的士人——當然也不排斥屬于高門的子弟——躍身政治舞臺的龍門。姚崇、宋璟、張九齡等名相和陳子昂、劉知幾等文壇巨擘,都是這時期以科舉進身的杰出人才。而武則天在唐高宗在世時,便已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造就一支有相當實力和潛力的親信官僚隊伍的初衷。 若從唐代文壇,特別是詩壇和科場同步繁榮的事實而言,我們更要給隋唐以來——包括武則天時期——的科舉取士制度一點積極的評價。 再說北門學士。 爭取社會輿論和廣大官僚階層的同情擁戴是一個方面,作為深居后宮的皇后,雖在當時社會條件下可以交通外廷,總還需要手里有一批得力的人替她照管全局,否則是很難代替皇帝掌握朝政的。 在帝制政權結構中,總是存在著皇權與相權這樣一對既相互依存,又相互爭奪的矛盾。武則天以皇后身份參與政事,卻無正當名義同他們分權,外廷更不是她能完全控制的,于是想出了廣召文士入禁中修撰,組織第三權力中心的辦法。這件事的緊迫性更在于以前為她爭皇后位出力的那一班人,不過十來年,就因種種原因淘汰殆盡了。以如意元年(692年)追贈的“永徽中有翊贊之功”的六人而言: 李義府,梓州永泰人,出身微族,貞觀八年(634年)舉進士,善屬文,太宗令詠烏,他提筆而就:“何惜鄧林樹,不借一枝棲。”太宗喜曰:“當盡借卿全樹,何止一枝也!”劉洎、馬周皆稱薦之,因此與長孫無忌、褚遂良輩交惡。永徽六年武后之立,義府密申協贊,事成拜相。后來因賣官鬻獄朋黨爭訟屢被貶責,賴武后常保護。終以泄禁中之語,長流不赦,乾封元年(666年)死于巂州(今西昌)。 許敬宗,杭州新城人,出身僑姓士族,低于王、謝、袁、蕭的第二流名門。隋末與魏征同在李密部下任記室,后入補秦府學士,資格極老,貞觀末曾在定州輔佐太子監國,征遼時代岑文本掌中樞機要,但被長孫無忌等排擠不得入居相位,轉而為武昭儀謀皇后位,當時在朝中宣言:“田舍翁多收十斛麥,尚欲易婦,況天子欲立后……”的便是他,言辭粗俗,全無禮法教養。顯慶之后,久居相位,逐韓瑗、來濟、褚遂良,殺梁王、長孫太尉、上官宰相,“朝廷重足事之,威寵熾灼,當時莫與比”。咸亨初致仕,時年七十九,兩年后去世。 崔義玄,貝州武城人,即清河崔氏籍貫,但按世系表,其父祖以上五代全無名位,疑此譜出自偽造。崔義玄自小熟讀五經,大業末由李密處歸李淵,永徽初累遷婺州(今浙江金華)刺史,鎮壓自稱文佳皇帝的睦州(今浙江建德東)女子陳碩真起兵,以功拜御史大夫,“高宗之立皇后武氏,義玄協贊其謀,及長孫無忌等得罪,皆義玄承中旨繩之”。顯慶中死于蒲州任上。 袁公瑜,陳郡望族。永徽六年告長安令裴行儉與長孫無忌、褚遂良私議改立武昭儀為后之事,裴行儉因此外貶。顯慶四年為中書舍人,時受許敬宗遣詣黔州,逼長孫無忌自縊。此后不久即因外貶流徙,不預朝政。垂拱元年(685年)歿。 王德儉,許敬宗外甥,任中書舍人,也應是精通文詞者。父、祖、曾祖三代在南朝為將軍刺史,可能是南遷的瑯琊王氏。最早為李義府出謀翊戴武則天的便是他。后來事跡不詳。 侯善業,上谷人,先世無考,疑出微族。初為大理正,后官至刑部侍郎。 以上六人,乾封后只許敬宗還在朝。永徽末支持武則天爭皇后位起了關鍵作用的李勣,永徽四年(653年)拜正一品司空,60歲解政事。總章元年(668年),以75歲高齡掛帥征高麗克平壤,翌年便病逝。這樣,當年擁戴武則天的原班人馬,到乾封年間只剩下兩個不久人世的耄耋老人,沒多少活動能量了。武則天從泰山封禪回來,不免躊躇滿志,但她并沒有陶醉在那一時的榮耀里,她現在還不能登頂告天主持封泰山的儀式,她有更高的目標,于是清醒地估量了下一步政治戰略,其中很關鍵的一著是重新物色一批文人學士,作為自己新的親信力量。 這批文士被特許從北門即玄武門出入禁中,時人稱之為“北門學士”。現在知名的有劉懿之、劉祎之、元萬頃、范履冰、苗神客、周思茂、胡楚賓、衛敬業等。 劉懿之,常州晉陵人,士族出身,官至給事中。 劉祎之(631—687年),劉懿之弟,少以文藻知名,為左史時召入禁中修撰,官至宰相。 元萬頃(?—689年?),洛陽人,元魏皇室后裔,善屬文,被召入禁中修撰,官至鳳閣侍郎。 范履冰(?—689年),懷州河內人,進士出身,召入禁中凡20余年,官至宰相。 苗神客,滄州東光人,乾封元年幽素科及第,為左史時召入禁中修撰,官至著作郎。 周思茂(?—688年),貝州漳南人,少以文才知名,為右史時召入禁中修撰,官至麟臺(秘書)少監。 胡楚賓,宣州秋浦人,為右史時召入禁中修撰,官至崇賢直學士。 衛敬業,每酒后操筆,屬文敏速,被召參與武則天署名書的編撰。 這些人,有的出身士族,有的經過科舉,不拘一格,但初用時,多是記言的左史、記行的右史或著作郎。唐高宗改起居郎和起居舍人為左、右史,事在龍朔二年(662年)至咸亨元年(670年)之間,所以北門學士之初設應是乾封(666年—668年)前后之事,《資治通鑒》系于上元二年不確。 這些文章高手被“以修撰為名”召入禁中后,也確實寫成了一批署武則天名的著作,如《列女傳》、《臣軌》二卷、《百僚新誡》五卷、《少陽正范》三十卷、《青宮紀要》三十卷、《列藩正論》三十卷、《維城典訓》二卷、《訓記雜載》十卷等。多數是對太子以下各等臣民制定行為規范的儒家說教,作為先此頒行的《唐律》的補充;也有涉及文藝科技的《樂書》、《兆人本業》。《兆人本業》在唐代作為指導生產的農政經典長期使用,貞元六年(790年)“中和節,始令百官進太后所撰《兆人本業記》三卷”。“太和二年(828年)二月,宰臣李絳進則天太后刪定《兆人本業記》三卷,宜令諸州刺史寫本,散配鄉村”。可惜此書和《樂書》都早已不傳,僅存的希望是將來從打開的乾陵里出土。 開館延攬學士論學著述,歷來是有政治色彩的舉動。唐初就有過李世民的秦王府文學館和李泰的魏王府文學館。秦王府文學館聚集了一代貞觀名臣,而李泰和太子承乾爭位失敗,文學館亦廢。北門學士是又一代風流,倚武則天這時的權位,他們已直接干預國事,“朝廷疑議及百司表疏,皆密令萬頃等參決,以分宰相之權”。 此后20余年中,武則天不僅在皇后位上坐得穩穩當當,高宗死后又臨朝稱制,并逐步造成改唐為周的形勢,這北門學士智囊班子為她造輿論定主意是出過不少力的,多數被擢升為三四品高官。如周思茂、范履冰“最蒙親遇,至于政治損益,多參預焉”。特別是劉祎之,嗣圣元年(684年)武則天臨朝時,在廢中宗立睿宗的事變中十分得力,擢為宰相,“時軍國多事,所有詔敕,獨出祎之,構思敏速,皆可立待”。他又能“推善于君,引過在己”,所以“甚見親委”,“祎之我所引用”,武則天把他看作自己一手提拔起來的心腹。這批人一直用到稱帝前才換馬。當然那時武則天總攬朝綱,用人眾多,遠遠不止于這些北門學士了。 “建言十二事”是上元元年(674年)武則天稱天后以后四個月上書的12條意見,內容為: 一、勸農桑,薄賦徭;二、給復三輔地;三、息兵,以道德化天下;四、南北中尚禁浮巧,五、省功費力役;六、廣言路;七、杜讒口;八、王公以降皆習《老子》;九、父在為母服齊衰三年,十、上元前勛官已給告身者無追核,十一、京官八品以上益稟入;十二、百官任事久,材高位下者得進階申滯。 自乾封元年封禪以后,國內經濟形勢一度逆轉,連年冬無雪,水旱蟲雹災害引起局部饑荒,京畿關中尤甚,緊急轉運太原倉和江南租米賑救,所以建言勸農桑,薄賦徭,給復三輔地,并禁浮巧,省力役。 那些年四方用兵,東征高麗、新羅,南擊叛蠻,西戰吐蕃,薛仁貴大敗于大非川,罷安西四鎮。窮於應付,所以建言息兵。 當年追復長孫無忌官爵,許其歸葬昭陵,這是廣言路、杜讒口的一種姿態。 “請王公百僚皆習《老子》,每歲明經一準《孝經》、《論語》例試於有司”。表示尊禮奉為李唐先祖的老子李聃。這被認為是這時的武則天并沒有纂唐想法的明證。 父在為母服喪三年,有意提高婦女地位。她在表中稱:“夫禮,緣人情而立制,因時事而為范,變古者未必是,循舊者不足多也。至如父在,為母止服一期,雖心喪三年,服由尊降,竊謂子之于母,慈養特深,生養勞瘁,恩斯極矣。所以禽獸之情,猶知其母,三年在懷,理宜崇報。若父在為母止一期,尊父之敬雖同,報母之慈有缺。且齊斬之制,足為差減,更令周以一期,恐傷人子之志。今請父在為母終三年之服。”以前都按《儀禮》和《禮記·喪服》的規定:“父在為母齊衰期”,即一年喪。增為三年,提高了母親——婦女的地位。時間上與為父親服喪的期限一致了。但所穿喪服齊衰裳,所用粗麻布比斬衰裳的布稍細,衣邊又經緝齊,服輕於更粗制的斬衰裳。原因是“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國無二君,家無二尊”,既然父尊還在,為亡母只能服次于斬衰裳的第二等喪服,這是武則天也無能為力的了。 唐高宗詔準武后的這一請求,她本人臨朝時又將此編入《垂拱格》。后來又被納入《開元禮》,“子為母”條有“齊缞三年正服”,開元二十年,“蕭嵩與學士改修五禮,又議請依上元元年敕,父在為母齊衰三年為定。及頒禮,乃一切依行焉。”雖然武則天倡導的這一改制曾備受指責,“開元五年,右補闕盧履冰上言:‘準禮,父在為母一周除靈,三年心喪。則天皇后請同父沒之服,三年然始除靈,雖則權行,有紊彝典。’”他還把此事與武則天篡政聯系起來:“原夫上元肇年,則天已潛秉政,將圖僭篡,預自崇先。請升慈愛之喪,以抗尊嚴之禮。”爭論結果,因武則天這一改制已深入人心,依舊執行。 第十條慰撫被破賜奪勛而生怨恨的勛官,第十一條增加京官俸祿,第十二條提拔有才能的百官,著意籠絡官僚隊伍。儀鳳元年(676年)經她奏請而停罷“群臣納半俸、百姓計口錢以贍邊兵”的權宜辦法。這和所下的《訪孝悌德行詔》,可視為這一建言精神的貫徹,專門從關隴以外的“山東、江左”選擇人物,更意味深長。 很明顯,建言十二事涉及國家經濟、軍事、社會、政治許多方面,具有政綱性質的號召力,史稱“帝皆下詔略施行之”。限於保留下來的資料不多,難于更具體地估量武則天所上這些意見的影響,但也足已可見這位“權侔人主”的天后已經全心力地在張羅國事了。 約略回顧一下自顯慶四五年武則天以皇后、天后身份參政以來,修訂《姓氏錄》、擴充官僚隊伍、組織北門學士、建言十二事……從提高武姓本家和在職群臣的社會地位,擴大親信隊伍,培植核心班子到拋出政治綱領,很有章法地行事,逐步發展了自己的實力和影響,事情做得扎實穩當不急不躁,充分體現出一個大政治家的心計。在中國古代社會里,她能做穩惟一的女皇帝,成功的奧秘正是在這些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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