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貴貧賤:論壽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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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論壽夭
夫修短之數,大抵生旺則壽長,死絕則夭折。譬如根深者蒂固,源浚者流長,亦理之自然也。凡命月日上逢生旺,時上雖有死氣,不妨。如月上死絕,日時上雖生旺氣,不甚雄,蓋生承死絕故也。月日生旺,時上死絕,壽不過四十五歲。月日死絕,時上生旺,死在三十歲前。更有兇煞五行凌犯,必為殤子。
常以月管一歲至三十歲,日管三十一歲至四十五歲,時管四十五歲至一百歲。或生旺或死絕,逐限詳之。夫人氣聚則生,氣散則死。若氣遇二遠,太歲會集在死絕衰息之鄉,更太歲刑克與災限相應者,定死。各發在身無氣日月時上。凡命中有生旺多,又不犯煞,應是少疾病善終,死于一念之間。若死絕多,帶刑煞重,主憔悴苦楚之災,或久淹歲月,難瘳之疾。凡旺運中死,或祿上死者,主稱意中卒。老人行年生旺,死于苦楚。蓋生旺則尪羸淹久,少者則死于善疾。命中是亡神、大耗重疊,死須破尸。凡天干生旺不損克者,壽;天干敗死有救助者,尤壽;天干敗死相賊者,夭;天干生旺中有破克者,尤夭。
《三命鈐》云:“凡欲知人壽命長短,但以本年納音觀其刑克,若生月克命,即多夭折;命克生月,主壽算延長。”假令癸亥水命人,四月生即無壽,以戊癸之年四月見丁巳,納音屬土,土能克水,是生月克命。又癸亥人四月生為祿命絕處,故無壽。如癸丑木命三月生,即有壽,以三月建丙辰,納音土,木克土,是命克月。設如兇煞下生,亦為身制煞。又癸丑人三月生,為祿命庫墓中生,多主有壽,但三十歲以前常有患難,緣前絕鄉,運后有死病,歷盡衰鄉,運到旺處,故主晚福。
《玉門關集》云:凡壽以生月定之,生月居支干納音旺處,及五音相生不逆日時并胎皆得數不相刑克者,主上壽。《玉霄玉鑒》云:人命有天壽朝元,乃納音居死絕之地,而有真五行與納音比合,居于生旺之位是也。假如乙酉人納音水已敗,若得辛亥、丙申,則丙申真水復生于申,此類主享眉壽。如乙亥人得癸亥、戊寅之類亦是。
子平以印綬重逢者壽,八字停均者壽,六格犯憎嫌者不壽,余驗人命,信然。
《珞祿子》云:若乃身旺鬼絕,雖破命而長年。鬼旺身衰逢建命,而夭壽。就中祼形夾煞,魄散酆都;所犯有傷,魂歸岱府。《壺中子》云:死絕依前生旺命,曰返魂。乃死而復生,絕而復旺于本命之位。丘墓坐于本命,其名絕體。墓處為丘,丘處與本命同一方。又云:壽處傷殘本命,必逢三合。如本命金而逢巳酉丑之類。又云:顏回夭折,只因四大空亡。甲子、甲午旬命無水,甲申、甲寅旬命無金,若只見兩重,流年大運遇一,重圓之亦是。沈芝云:建命須知壽延長。如丑人見子,子人見丑之類,如遇滋助無克,多長壽。
李虛中云:凡命帶長生多者,定有壽。須本家納音旺者,謂之長生,見克制則夭。凡祿馬、貴人往來在生旺之地兼(原本無字)死絕之氣者,雖早發亦早死。然須在乘旺之地方為福,余且徒然。若時得力,則晚發而壽長。
古歌曰:“壽算幽元識者希,識時須是泄天機。六格內有憎嫌者,歲運逢之總不宜。”
又曰:“壽星明朗壽元長,繼母逢之不可當。寵妾不來相救助,命如衰草值秋霜。”
又曰:“丙臨申位逢陽水,定是天年未可知。透出干頭壬癸水,其人必定死無疑。”如乙酉、壬辰、丙申、癸巳,果兇夭。
《理愚歌》云:“要知天算得遐長,五行生旺最高強。旺鬼克身為短命,祿財無氣亦為殃。”
《神白經》云:“火忌申酉亥,(甲申、乙酉、癸亥)。金嫌亥子丑,(乙亥、戊子、己丑)。水土寅卯巳(水忌戊寅、己卯、丁巳,土忌庚寅、辛卯、丁巳。)木怕巳午申,(辛巳、甲午、壬申。)更若逢陰鬼,壽算永不停。艱辛久住世,發即禍來尋。若人逢此地,不請怨天文。”謂之人過鬼門,氣度蕭關也。又曰:“鬼限生來有所憂,欲知人死向斯求。金哥出去休騎馬,火弟歸來真跨牛;木通鼠蛇須遠走,水逢雞子也堪愁。土人更切防豬兔,難保年光到白頭。”(即小兒煞,中鬼關煞。)
又曰:“受氣重重鬼莫臨,四柱交加豈可親。時兼本命還相遇,富貴之中壽不存。”
有沖夭煞。歌曰:“生日對時人短命,生年對月亦堪傷。此是人間短命法,人生值此少年亡。”如寅年申月午日子時,又月與時對,更被時克者是也。
又曰:生時對時人促壽,時日相沖壽不長,四大空亡難保守,定知惡死路頭亡。
余見時日對沖者,多克妻傷子,不短命惡死。亦有促壽者,四柱并詳之,難以對沖斷。或云:沖而不破無害。
又曰:“生日對年須可嘆,生時對日亦堪傷。那堪生處時同歲,二八風流壽不長。”
如甲寅年丁酉月戊申日甲寅時,不出周歲死,信然。對月者亦然。
有短命煞。歌曰:豬鼠無良犬戰牛,雞聲催促夜行彪,龍羊蛇兔不相入,巳午無人到白頭。
此與妨害中隔宿同例。《三命鈐》作夭年煞,主壽不長。多遇喪禍。若身能克煞,則可免。
有急腳煞。歌曰:“甲乙申酉見閻王,丙丁亥子切須防。庚辛巳午如風燭,戊己寅卯亦重傷壬癸辰戌加丑未,永別浮生入鬼鄉。”
《廣信集》作天鬼截路煞。若甲人見申、乙人見酉,生時帶著支干皆有者,定夭。如甲人見庚申之類,太歲與大運逢之,多主孝服。更與小運并,主夭。
又曰:“金人沐浴火木胎,土死水墓四季裁。命有限逢為再犯,閻王急腳送書來。”
有截命煞。歌云:“人命歸前次一支,子生須與丑為期。三逢必定遭兇死,兩見須憂血漬衣。”若子生人見丑,各于本命前一辰是。
有推命煞。歌云:“命后一辰不宜見,兩重見者涉疑猜。三重在外中年夭,五百年前禍必來。”若子生人見己亥,各于本命后一辰是也。
有五行滿數。歌曰:“五行生處定陰陽,日月平分兩位當。”
凡月一日至十五日為陽,十六日至三十日為陰。
六日初生名甲乙,初六日木生,至初十日滿。
丙丁依次火為強,十六日火生,至二十日滿。
壬癸水流相注定,二十六日水生,至三十日滿。
從茲生死不乖張。”假如己亥年九月三十日己酉、丁卯時,其日值水滿,年是己亥,日是己酉,其水被兩土所克,此人夭壽。
有陰陽二極。歌曰:“陰陽二極君知否,男女皆從本命數。男逢九位女三雙,位位相逢兼順去。
大小兩運氣全無,到此須知身死處。兩運有氣則無妨,合致一年災運苦。”
男以本命順數至九辰為陽極,女以本命逆數至六辰為陰極。
《源髓歌》有云:“水木遇己金逢寅,生火生金傷本身。五行命里皆防此,遇者知非鶴發人。”
以上諸說,須盡詳之。先以五行生旺死絕,次以格局有無損壞,然后考諸神煞,而以流年太歲參之,蔑不中矣。或曰:人之壽夭稟父母,父精母血盛衰不同,故人之壽亦異。其有生之初受氣之兩盛者,當得上中之壽,受氣之偏盛者,當得中下之壽,受氣之兩衰者,能保養,僅得下壽,不然多夭折。雖然,又不可以常理拘泥論也。或風寒暑濕之感于外,饑飽勞役之傷乎內,豈能一一盡乎所稟之元氣,而終其天年也耶。知命君子,要在修身以俟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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