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微斗數之天干地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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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地支六合
地支六合實際應為六合八化(邵氏-除原正六合六化之外,在某種特定的條件下,子與丑合還可以合而化水,午與未合還可以化火,其理由是來之半會水局或半會火局 -因為沒有半之論,所以反映在六合中)
六合所需的條件
①.地支六合沒有節氣之論,只要兩干緊貼相鄰,兩支中有一支是化后的同一五行(化神)透干,即以化成論;
②.地支六合無爭合之論,凡符合合化成功條件之合局,其余與合化之支相同,視為合局加力論(因地支通根不分遠近);
③.命局任何一支與歲運相合均作緊貼論
④.地支六合小于任何半三合、三合和三會局的力量,地支六合凡與半三合、三合、三會局時,必須讓位。如果合為一氣者則可以同時存在,如果是子與丑合水局與申子辰合水局時即可以同時論水局,如果是子與丑水局或午與未合火局作六合論不作半會(三會無半會局)
⑤.子與丑合,其兩干之一透水者可以作水局,透土 則與土局論,水土同透則必須以土局論而不作水局論。甲
子己丑這兩組干支天合地合,仍以土論。午與未合相同, 戊午與癸未這兩組干支在歲運天干有火透出也可以作火論。一般以土而論。
地支三合局
①.地支三合局:只要命局、歲運中有三合地支出現,不論遠近不論季節,只要在命局歲運中任何位置上有合
神透干就是以合化成功論;
②.三合局是由生旺墓三支組成,三合局是以旺支為 主即子午卯酉,三合局中只要有旺支與墓支或生支之一者
則組成半三合,其規則與六合一樣;
③.墓半合的力量大于六合的力量而小于生半合的力量
地支三會局
①.三會局的條件與三合局相同。在命局和歲運同時三支,無論何支在何位透出天干即成三會局成,多一支為
三會局加力。
②.三會局無半會,三會局的力量大于任何三合、六 合局的力量;
③.在命局、歲運中出現任何合局,都讓位于三會局 ,任何合局和會局都必須讓位于辰、戍、丑、未相刑和辰 、戍、丑、未四庫之沖刑土局和會土局也必須天干透出。
④.會局、合局中同時出現(會局或三合中某一二支 與他支組成三合六合),只要化氣相同可以同時存在。
注:凡遇歲運命局構成兩種對抗性的三合局、三會局 ,均應以五行生克論,不能一概以兇斷。
地支三會局
相刑在命理學中是生克制化在地支的一種表現形式, 但他并不是地支所代表的正五行之間的生克關系。
㈠.丑未戍相刑
丑未戍相刑諸書論之為恃勢之刑,即丑中水旺金弱......丑未戍各恃強刑弱,互相克戰,結果只有在土旺的四季丑未戍的余氣都被刑去,只留本氣土(至于丑刑未未 刑戍戍刑丑之說,是指但凡此兩者相見便產生“刑去余氣留本氣”的效應,土越刑越旺,并非前者去刑后者,(刑 去余氣即余氣所代表的五行減力而易于受災耳)
丑未戍相刑的條件:丑未戍相刑之力符于土的三合局 大于其他三會、三合的力量,小于辰戍丑未土局,但命局歲運必須有戊己土透干,如無,則只有刑之意而無刑之事 ,如在命局、歲運中出現與其他合局共支情況,都必須讓位于相刑局。
如果命局中刑局成立,歲運中再出理一支或兩支則為 歲運引發。命局中有一支或兩支,歲運組成三支者為丑未戍刑構成,如果命局歲運各出現一支組成相刑者吉兇 最 明顯。丑未龍支相見稱為相沖,其力相當于土的六合局,但必須丑未的一支所載之干為己土,如無載干己土不作沖 論,辰戍沖則必須兩支之載干之一是戊土,無者也不作論沖未戍、戍丑相見,不作沖也不論合,有戊己土透干則作 土有強根論。
丑未戍相刑吉兇:以命局對土的喜忌而論吉兇,如果 丑未戍相刑天干不透戊己土,命主以土為喜則兇,以土為忌則吉。如果相刑成功有土透干,與其他干論生克,均與 同性之干生克力量相同論(因相刑之干吸收了地支之本氣 )。
另:若丑未戍三支并見,三干無戊己土透出,地支有 三合六合成功,則以三合六合成功論,不論相刑,但如果歲運中有戊己土透干則論刑不論合。
㈡.寅巳申相刑
寅巳申相刑最為復雜,這里的相刑將有相克、相生、 相合、相沖之意;如再把他配上天干將有一百二十五種;
在這里我們把他歸納為木旺、火旺、金旺三大類分別解釋 :
⑴.寅巳相刑火旺:
滴天髓稱寅刑巳為寅木生巳火之意,我們還知道寅午 半火局,為火旺,那么寅巳相刑也就是寅巳半合火局的意思。故寅巳相刑也為火旺。和寅午半合一樣,也要有一支 火透干方可(即丙寅與巳或丁巳與寅)才能構成寅巳相刑 。
⑵.巳申相刑有三
①.相生之意:巳為金長生之地,申為金之祿,巳申相刑土旺生金,即巳與申相刑時若有一支天干透土(戊申與巳、己巳與申)即為土旺生金的意思,這時金旺可以刑 去寅木,但巳申相刑有相生之意時必須天干有庚辛金透出才能算金旺;
②.一般指在構成寅巳相刑的基礎上,巳再與申相刑 則火旺刑去申金;
③.相合之意:巳申相刑水旺乃六合之一,相刑(相 合)兩支必須有一支天干透水(即癸巳與申、壬申與巳)水旺即生木;巳申相刑合化水本為六合,但構成寅巳申相 刑的條件下,申不沖寅寅不沖申
⑶.寅申相刑
寅申相刑實為相沖,木旺寅可以去刑申,金旺申可以去刑寅,知道了相刑的條件,就可以正確的判斷吉兇,但寅申相刑并不是循環無終止。實際是寅巳相刑構成了火旺 條件,那么就可以去刑申,如果構成水旺就可以去克火,水還可以生木。要準確準確判斷寅巳申相刑的吉兇,首先 要搞清寅巳申相刑在什么情況下火旺,在什么情況下水旺,在什么情況下金旺,根據相刑后各個五行的衰旺對命局 的影響,判斷吉兇。
㈢.子卯相刑
《滴天髓》云子刑卯卯刑子,是謂相生何以相刑。 又書云:子卯相刑是謂無禮,子屬水卯屬木,木能生 水,今子母相刑實是無禮。
子卯相生而又存在著相刑,這就是要看相刑是否適量 的問題,子刑卯是因為卯木不需要水時而水太多,對卯木產生危害,稱為子刑卯,卯刑子,是在命局中缺水的情況 下,而卯木又把水吸干,給水帶來危害,稱為卯刑子。在命局中子與卯都適合出現,即木也旺。這種子卯相刑按命 局對水和木的喜忌而論吉兇。
㈣.自刑
《滴天髓》稱刑之義無可取,如亥與亥刑、辰與辰刑、酉與酉刑、午與午刑“本支見本支,自謂同氣,何以相刑”這一段話只要我們理解“本支見本支,自謂同氣”是 多、旺的意思,這個本氣如果是喜用神者刑則吉,如果是忌神刑則兇。
辰、午、酉、亥自刑是亥見亥刑、辰見辰刑、酉見酉 刑、午見午刑;非四字齊全才刑。
自刑也有吉有兇,自刑不僅僅是多了一個地支,同時 因為自刑把余氣刑去(本氣旺的意思)這樣的命局就會顯得偏枯。
自也是有條件的,也要相刑之本氣透干,方能發輝相 刑的效果,自刑是以命局對自刑五旦的喜忌而論吉兇的。
亥與亥刑、辰與辰刑、酉與酉刑、午與午刑,自刑之 同一五行要在木柱透干則構成自刑,否則自刑不成功。但三支自刑,只要在命局或歲運流年有同一五行透干則自刑 成功。自刑無遠近之分,自刑若和合局同時出現則以自刑為主,苦自刑和合局同一氣則合局和自刑可以同時存在。 如巳午未三會火局、寅午戍三合火局與午午自刑,申酉戍三會金局、巳酉丑三合金局與酉酉自刑;亥子丑三會水局 與亥亥自刑可以同時存在,而申子辰三合水局應讓位辰辰自刑,寅卯辰三會木局必須有三辰自刑方能打破三會木局 ;亥卯未三合木局應讓位亥亥自刑。自刑天干同一五行受克者或地支兩支相沖者則不以刑論。
地支三會局
地支相沖也是五行生克關系在地支中的一種表現形式,但他同樣不能地支所代表的正五行來論生克,而是用相沖的形式來表現他們之間的關系,在地支相沖的過程中, 力量大的可以沖去力量小的,旺者可以沖去衰者,數量多的可以沖去數量少的,最后通過相沖以后本氣之干透天的 五行所受的影響來定論勝負。相沖之支如果沒有透天的相應五行,那么這種相沖就無法反應到天干而進行生克制化 所以這種沖只是一種象。
對于地支相沖要與五行生克區分開來,更不能沖克同 論。凡從古至令的命理書籍,對于地支的刑沖合害均有論述。但從未有過專論地支的相生、相克之著。由此可見地 支間的生克關系只能通過刑沖合害來表示和相互轉化,所以地支不能把地支的相沖作為相克論,地支相沖為方位之 沖,如子午、卯酉是正南對正北、正東對正謂之四正之沖,寅申巳亥相沖是東北對西南、西北對東南之沖謂之四維 之沖;辰戍丑未相沖是四墓方之沖謂之四墓相沖。
地支相沖既然是方位之沖,就不能以克代沖,子午相 沖你不能說是北方克南方吧。
地支相沖最大的特點就是地支中藏干之間的相互混戰 ,這就是地支之間用沖不用克的原因所在。如寅申相沖,寅中藏有甲丙戊;申中藏有戊庚壬而寅中的每一個藏干可 以克申中的藏干,這就是說在一定的條件下寅也可以沖去 申。
地支相沖最大的特點就是地支中藏干之間的相互混戰 ,但最后是以本氣的力量的大小來定勝負,凡沖則氣散,在相沖的過程中不僅僅是本氣所透天之干所受的影響,即 支強則干勝支衰則干敗;但不論兩支相沖誰勝誰敗,兩支中的余氣皆無,所以也給藏干之余氣透天之干帶來了影響 。如果我們把地支相沖看成簡單的相克系,那么地支中藏干余氣對天干的影響也就被忽視。
㈠.子午卯酉相沖
子午卯酉相沖謂之四正之沖,沖力最大,他除代表正北、正南、正東、正西相沖以外,他們的藏干之中沒有余氣(午中雖藏有己、丁,但己丁都為本氣,因為午為戊己 土的刃和祿)因此逢四正之沖,只要在給透天之火、水、土、金、木帶來影響,也就構成了四正相沖的條件。
㈡.寅申巳亥相沖
寅申巳亥相沖為四生逢沖,四生逢沖較為復雜,因四生為五行長生之地,其中除含本氣外還藏有中氣和余氣,
(如果四生的支中藏干透出天干者則此干在支中有強根或 有氣)在相沖過程中是藏干之間的互相混戰,最后沖去余氣以本氣強弱旺衰定勝負。例如寅中有甲木(本氣)、丙 火(中氣)、戊土(余氣)......寅申相沖實際上是寅中甲木克申中戊土、寅中丙火克申中庚金、寅中戊土克申中 壬水;返過來申中的庚金克寅中甲木、申中的壬水克寅中丙火、申中的庚金克寅中的甲木;混戰最后結果是余氣全 無只以寅與申的本氣而論勝負。故申旺時沖去寅;寅旺時沖去申。但如果寅或申結黨則多者沖去少者以多勝少敗定 勝負。至于巳亥相沖其理同。
㈢.辰戍丑未相沖
辰戍丑未為四墓庫,辰戍丑未相沖為四墓庫相沖。四墓庫相沖并無分勝負,土越沖越旺,支中余氣統統吸收為本氣,此時應以命局對土的喜忌而論吉兇。
四墓庫逢沖則“墓庫收藏”、“墓庫沖開則發”和“沖 開墓庫沖開則災”之說,“墓庫收藏”是指某一五行遇墓地;“墓庫沖開則發”是忌神在墓庫中的強根被沖去,使 其由強變弱或土為喜神而沖旺所以發;“沖開墓庫沖開則災”是喜神在墓庫中的強根被沖去或忌神為土沖旺則生災 。
四庫相沖的條件比四生的條件要簡單些,只要辰戍相 鄰、干透戊土或丑未相鄰干透己土則相沖成立。辰戍丑未四字全稱為土的會局,只要在歲運或命局中有戊己土透出 則為土的會局成功。此會土局的力量最大,吉兇最明顯。
日主可以對土的喜忌而論吉兇。
合與沖的關系
在研究地支相沖的過程中涉及到合局解沖的問題,對此議題歷來爭議很大,比如在什么情況下合能解沖,在什么情況下則沖則不合......三合局的某一五行原為相沖五 行,合化后仍為相沖五行,則合化后仍為相沖仍為合局不散,而合局之支能把對方之支沖去。如子午相沖,申子辰 合局加大了水的力量,此時子水可以沖去午火,反之如寅午戍三合火局之午,也可以沖去子水,三合局照合,這是 因為子午相沖雙方受損,但一方加大了力量,(合局)就可以把對方沖去,謂之合不解沖。
如遇申子辰三合水局,遇午和寅來沖,實際上是答 局中 子水沖去午火,三合中申金已被化成水所以不沖寅,這兩支相沖都不以散論。但遇午和戍來沖則:戊戌來沖或辰支 本身干透戊土否則合局不散,這是因為辰戍本乃土的六合局,合化成功后的天干戊干可以克壬水之故)所以說三合 局遇兩支沖相沖兩支必須構成相沖的條件,同時合局必須在減力的情況下,而且化神又被制時才能破合局。
六合沖則散也是有條件的:
子與丑合化土:未沖不散而午來沖則散;
寅與亥合化木:巳沖不散而申來沖則散;
卯與戍合化火:辰沖不散(當戍為戊戌時辰來沖則散)而來酉沖則散;
辰與酉合化金:戍沖不散(當辰為戊辰時戍來沖則散)而來卯沖則散;
午與未合化土:丑沖不散而子來沖則散。
地支相穿《子平》錄自《淵海子平》子未相穿;丑午相穿;寅巳相穿;卯辰相穿;申亥相穿;酉戍相穿。
【注】:相穿,即相害,
所以有的書上稱為“六害”。
從六合與六沖而言:子欲與丑合,午欲與未合,而子去沖午,破壞了午與未的和諧,使未不得合,所以子害未;然而子欲與丑合而未來沖丑,子就不得合,所以未害子 。丑午相害,其理亦同。余例推。
相害的說法,各書有所不同,但其義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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