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賺大錢的八字格局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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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正宗子平格局論命(中)
二十一、論星辰無關格局
八字格局,專以月令配四柱,至于星辰好歹,既不能為生克之用,又何以成敗之權?況于局有礙,即財官美物,尚不能濟,何論吉星?于局有用,即七煞傷官,何謂兇神乎?是以格局既成,即使滿盤孤辰入煞,何損其貴?格局既破,即使満盤天德貴人,何以為功?今人不知輕重,見是吉星,遂致拋卻用神,不管四柱,妄論貴賤,謬談禍福,甚可笑也。
況書中所云祿貴,往往指正官而言,不是祿堂人貴人。如正財得傷貴為奇,傷貴也,傷官乃生財之具,正財得之,所以為奇,若指貴人,則傷貴為何物乎?
又若因得祿而避位,得祿者,得官也,運得官鄉,宜乎進爵,然如財用傷官食神,運透官則格條,正官運又遇官則重,凡此之類,只可避位也。若作祿堂,不獨無是理,抑且得祿避位,文法上下相顧。古人作書,何至不通若是!
又若女命,有云“貴眾則舞裙歌扇”。貴眾者,官眾也,女以官為夫,正夫豈可迭出乎?一女眾夫,舞裙歌扇,理固然也。若作貴人,乃是天星,并非夫主,何礙于眾,而必為娼妓乎?
然星辰命書,亦有談及,不善看書者執之也。如“貴人頭上帶財官,門充馳馬”,蓋財官如人美貌,貴人如人衣服,貌之美者,衣服美則現。其實財官成格,即非貴人頭上,怕不門充馳馬!又局清貴,又帶二德,必受榮封。若專主二德,則何不竟云帶二德受兩國之封,而秘先曰無煞乎?若云命逢險格,柱有二德,逢兇有救,右免于危,則亦有之,然終無關于格局之貴賤也。
二十二、論外格用舍
八字用神既專主月令,何以又有外格乎?外格者,蓋因月令無用,權而用之,故曰外格也。
如春木冬水、土生四季之類,日與月同,難以作用,類象、屬象、沖財、會祿、刑合、遙迎、井欄、朝陽諸格,皆可用也。若月令自有用神,豈可另尋外格?又或春木冬水,干頭已有財官七煞,而棄之以就外格,亦太謬矣。是故干頭有財,何用沖財?干頭有官,何用合祿?書云“提綱有用提綱重”,又曰“有官莫尋格局”,不易之論也。
然所謂月令無用者,原是月令本無用神,而今人不知,往往以財被劫官被傷之類。用神已破,皆以為月令無取,而棄之以就外格,則謬之又謬矣。
二十三、論宮分用神配六親
人有六親,配之八字,亦存于命。
其由宮分配之者,則年月日時,自上而下,祖父妻子,亦自上而下。以地相配,適得其宜,不易之位也。
其由用神配之者,則正印也母,身所自出,取其生我也。若偏財受我克制,何反為父?偏財者,母之正夫也,正印為母,則偏才為父矣。正財為妻,受我克制,夫為妻綱,妻則從夫。若官煞則克制乎我,何以反為子女也?官煞者,財所生也,財為妻妾,則官煞為子女矣。至于比肩為兄弟,又理之顯然者。
其間有無得力,或吉或兇,則以四柱所存或年月或日時財官傷刃,系是何物,然后以六親配之用神。局中作何喜忌,參而配之,可以了然矣。
二十四、論妻子
大凡命中吉兇,于人愈近,其驗益靈。富貴貧賤,本身之事,無論矣,至于六親,妻以配身,子為后嗣,亦是切身之事。故看命者,妻財子提綱得力,或年干有用,皆主父母身所自出,亦自有驗。所以提綱得力,或年干有用,皆主父母雙全得力。至于祖宗兄弟,不甚驗矣。
以妻論之,坐下財官,妻當賢貴;然亦有坐財官而妻不利,逢傷刃而妻反吉者,何也?此蓋月令用神,配成喜忌。如妻宮坐財,吉也,而印格逢之,反為不美。妻坐官,吉也,而傷官逢之,豈能順意?妻坐傷官,兇也,而財格逢之,可以生堸,煞格逢之,可以制煞,反主妻能內助。妻坐陽刃,兇也,而或財官煞傷等格,四柱已成格局,而日主無氣,全憑日刃幫身,則妻必能相關。其理不可執一。
既看妻宮,又看妻星。妻星者,干頭之財也。妻透而成局,若官格透財、印多逢財、食傷透財為用之類,即坐下無用,亦主內助。妻透而破格,若印輕財露、食神傷官、透煞逢財之類,即坐下有用,亦防刑克。又有妻透成格,或妻宮有用而坐下刑沖,未免得美妻而難偕老。又若妻星兩透,偏正雜出,何一夫而多妻?亦防刑克之道也。
至于子息,其看宮分與星所透喜忌,理與論妻略同。但看子息,長生沐浴之歌,亦當熟讀,如“長生四子中旬半,沐浴一雙保吉祥,冠帶臨官三子位,旺中五子自成行,衰中二子病中一,死中至老沒兒郞,除非養取他之子,入墓之時命夭亡,受氣為絕一個子,胎中頭產養姑娘,養中三子只留一,男子宮中子細詳”是也。
然長生論法,用陽而不用陰。如甲乙日只用庚金長生,巳酉丑順數之局,而不用辛金逆數之子申辰。雖書有官為女煞為男之說,然終不可以甲用庚男而用陽局,乙用辛男而陰局。蓋木為日主,不問甲乙,總以庚為男辛為女,其理為然,拘于官煞,其能驗乎?
所以八字到手,要看子息,先看時支。如甲乙生日,其時果系庚金何宮?或生旺,或死絕,其多寡已有定數,然后以時干子星配之。如財格而時干透食,官格而時干透財之類,皆謂時干有用,即使時逢死絕,亦主子貴,但不甚繁耳。若又逢生旺,則麟兒繞膝,豈可量乎?若時干不好,子透破局,即逢生旺,難為子息。若又死絕,無所望矣。此論妻子之大略也。
二十五、論行運
論運與看命無二法也。看命以四柱干支,配月令之喜忌,而取運則又以運之干,配八字之喜忌。故運中每運行一字,即必以此一字,配命中干支而統觀之,為喜為忌,吉兇判然矣。
何為喜?命中所喜之神,我得而助之者是也。如官用印以制傷,而運助印;財生官而身輕,而運助身;印帶財以為忌,而運劫財;食帶煞以成格,身輕而運逢印,煞重而運助食;傷官佩印,而運行官煞;陽刃用官,而運助財鄉;月劫用財,而運行傷食。如此之類,皆美運也。
何謂忌?命中所忌,我逆而施之者是也。如正官無印,而運行傷;財不透食,而運行煞;印綬用官,而運合官;食神帶煞,而運行財;七煞食制,而運逢梟;傷官佩印,而運行財;陽刃用煞,而運逢食;建祿用官,而運逢傷。如此之類,皆敗運也。
其有似喜而實忌者,何也?如官逢印運,而本命有合,印逢官運,而本命用煞之類是也。
有似忌而實喜者,何也?如官逢傷運,而命透印,財行煞運,而命透食之類是也。
又有行干而不行支者,何也?如丙生子月亥年,逢丙丁則幫身,逢巳午則相沖是也。
又有行支而不行干者,何也?如甲生酉月,辛金透而官猶弱,逢申酉則官植根,逢庚辛則混煞重官之類是也。
又有干同一類而不兩行者,何也?如丁生亥月,而年透壬官,逢丙則幫身,逢丁則合官之類是也。
又有支同一類而不兩行者,何也?如戊生卯月,丑年,逢申則自坐長生,逢酉則會丑以傷官之類是也。
又有同是相沖而分緩急者,何也?沖年月則急,沖日時則緩也。
又有同是相沖而分輕重者,何也?運本美而逢沖則輕,運既忌面又沖則重也。
又有逢沖而不沖,何也?如甲用酉官,行卯則沖,而本命巳酉相會,則沖無力;年支亥未,則卯逢年會而不沖月官之類是也。
又有一沖而得兩沖者,何也?如乙用申官,兩申并而不沖一寅,運又逢寅,則運與本命,合成二寅,以沖二申之類是也。
二十六、論行運成格變格
命之格局,成于八字,然配之以運,亦有成格變格之要權。其成格變格,較之喜忌禍福尤重。
何為成格?本命用神,成而未全,從而就之者是也。如丁生辰月,透壬為宮,而運逢申子以會之;乙生辰月,或申或子會印成局,而運逢壬癸以透之。如此之類,皆成格也。
何為變格?如丁生辰月,透壬為官,而運逢戌,透出辰中傷官;壬生戌月,丁己并透,而支又會寅會午,作財旺生官矣,而運逢戊土,透出戌中七煞;壬生亥月,透己為用,作建祿用官矣,而運逢卯未,會亥成本,又化建祿為傷。如此之類,皆變格也。
然亦有逢成格而不喜者,何也?如壬生午月,運透己官,而本命有甲乙之類是也。
又有逢變格而不忌者,何也?如丁生辰月,透壬用官,逢戊而命有甲;壬生亥月,透己用官,運逢卯未,而命有庚辛之類是也。成格變格,關系甚大,取運者其細詳之。
二十七、論時說拘泥格局
八字用神,專憑月令。月無用神,始尋格局。月令,本也,外格,末也,今人不知輕重,拘泥格局,執假失真。
故見戊生甲寅之月,時上庚申,不以為明煞有制,而以為專食之格,逢甲減福。
丙生子月,時逢巳祿,不以為正官之格,歸祿幫身,而以為日祿歸時,逢官破局。
辛日透丙,時遇戊子,不以為辛日得官逢印,而以為朝陽之格。因丙無成,財逢時煞,不以為生煞攻身,而以為時上偏官。
癸生巳月,時遇甲寅,不以為暗官受破,而以為刑合成格。
癸生冬月,酉日亥時,透戊坐戌,不以為月劫建祿,用官通根,而以為拱戌之格,填實不利。辛日坐丑,寅年亥月卯時,不以為正財之格,而以為填實拱貴。
乙逢寅月,時遇丙子,不以為木火通明,而以為格成鼠貴。
如此謬論,百無一是,此皆由不知命理,妄為評斷也。
二十八、論時說以訛傳訛
八字本有定理,理之不明,遂生異端。妄言妄聽,牢不可破。
如論干支,則不知陰陽之理,而以俗書體象歌為確論。論格局,則不知專尋月令,而以拘泥外格為活變。論生克,則不察喜忌,而以傷旺扶弱為定法。論行運,則不問同中有異,而以干支相類者為一例。
究其緣由,一則書中用字輕重,不知其意,而謬生偏見,一則以俗書無知妄作,誤會其說,而深入迷途,一則以論命取運,偶然湊合,而遂以己見為不易,一則以古人命式,亦有誤收,即收之不誤,又以己意入外格,尤為害人不淺。
如壬申癸丑己丑甲戌,本雜氣財旺而生官也。而以為乙亥時,作時上偏官論。豈知以旺財生煞,將救死之不暇,于何取貴。此類甚多,皆誤收格局也。如己未壬申戊子庚申,本食神生財也,而棄卻月令,以為戊日庚申,合祿之格,豈知本身自有財食,豈不甚美,又何勞以庚合乙,求局外之官乎!此類甚多,皆硬入外格也。
人茍中無定見,察理不精。睹此謬論,豈能無惑!又何況今日貴格不可解者,亦往往而有乎。豈知行術之人,必以貴命為指歸。或將風聞為實據,或探其生日,而即以己意加之生時,謬造貴格。其人之八字,時多未確。即彼本身,亦不自知。若看命者,不究其本,而徒以彼既富貴,遷就其說以相從,無惑乎終身無解日矣。
二十九、論正官格
官以克身,雖與七煞有別,終受彼制。
何以切忌刑沖破害,尊之若是乎?蓋人生天地,必無矯焉自尊之理,雖貴極天子,亦有天祖臨之。正官者分所當尊,如在國有君,在家有親,刑沖破害,以下犯上,烏乎可乎?
以刑沖破害為忌,則以生之護之為喜也。存其喜而出其忌則貴。而貴之又有高低者,何也?以財印并透者言之,兩不相礙,其貴也大。如薛相公命,甲申壬申乙巳戊寅,壬印戊財,以乙隔之,水與土不相礙,故為大貴。若壬戌丁未戊申乙卯,雜氣正官,透干會支,最為貴格。而壬財丁印,二者相合,仍以孤官無輔論,所以不上七品。
若財印不兩用,則單用印,不若單用財。以印能護身,亦能泄官,而財財生官也。若化官為印而透財,則又為大貴之格。如金狀元命,乙卯丁亥丁未庚戌是也。此皆用財印,無傷官而不雜煞,所謂去其忌而存其喜者也。
然而遇傷雜煞,亦可轉敗為功。轉而有情,其格愈奇。故遇傷在于佩印,混煞貴乎取清。宣參國命,己卯辛未壬寅辛亥,未中己官透干清,用支會木局,而辛解之,是遇傷而佩印也。李參政命,庚寅乙酉甲子戊辰,甲用酉官,庚金混煞,乙以合之,合煞留官,是雜煞而取清也。
至于官格透清,用印者,又忌見財,以財能去印,未能生官,而適以護傷故也。然亦有逢財反大貴者,如范太傅命,丁丑壬寅己巳丙寅,支中巳丑會金傷官,丙丁解之,透壬豈非破格,卻不知兩丁并透,用一而足,以丁合壬而財去,以丙制傷官而官清。無情而愈有情,此正造化之妙,變幻無窮,焉得不貴。
至若地支刑沖會合可解,已見前篇,不必再述。而以后諸格,亦不談及矣。
三十、論正官取運
取運之道,一八字則有一八字之論,其理甚精,其法甚活,只可大略言之。變化在人,不可泥也。
同一宮用財生,而取運不同,斯何以故。蓋八字用神,喜神、忌神之外尚有閑事,用神喜忌有定,而閑神無定也。如官用財生,正官,用神也;財,喜神也;傷官,忌神也。而閑神之夾雜,則不一律;地支之位置先后配合,則無一定,故一八字有一八字之論也。
如正官取運,即以正官所統之格,分而配之。正官而用財印,身稍輕則取助身,官稍輕則取助官。若官露而不可逢合,不可雜煞,不可重官,與地支刑沖,不問所就何局,皆不利也。
正官用財,運喜印綬,身旺之地,切忌食傷。若身旺而財輕官弱,即仍取財官運可也。
正官佩印,運喜財鄉,傷食反吉。若官重身輕而佩印,則身旺為宜,不必財運也。
正官帶傷食,而用印制,運喜官旺印旺之鄉,財運切忌。若印綬疊出,財運亦無害矣。
正官而帶煞,傷食反為不礙。其命中用此合煞,則財運可行,傷食可行,身旺印綬亦可行,只可不復露七煞。若命用傷官合煞,則傷食與財俱可行,而不宜逢印矣。
此皆大略言之,其八字各有議論。運中每遇一字,各有講究,隨時取用,不可言形,凡格皆然,不獨正官也。
三十一、論正官
官以克身,雖與七煞有別,終受彼制,何以切忌刑沖破害,尊之若是乎?豈知人生天地間,必無矯焉自尊之理,雖貴極天子,亦有天祖臨之。正官者分所當尊,如在國有君,在家有親,刑沖破害,以下犯上,烏乎可乎?
以刑沖破害為忌,則以生之護之為喜矣。存其喜而去其忌則貴,而貴之中又有高低者,何也?以財印并透者論之,兩不相礙,其貴也大。如薛相公命,甲申、壬申、乙巳,戊寅,壬印戊財,以乙隔之,水與土不相礙,故為大貴。若壬戌、丁未、戊申、乙卯,雜氣正官,透干會支,最為貴格,而壬財丁印,二者相合,仍以孤官無輔論,所以不上七品。
若財印不以兩用,則單用印不若單用財,以印能護官,亦能泄官,而財生官也。若化官為印而透財,則又為甚秀,大貴之格也。如金狀元命,乙卯、丁亥、丁未、庚戌,此并用財印,無傷官而不雜煞,所謂去其忌而存其喜者也。
然而遇傷在于佩印,混煞貴乎取清。如宣參國命,己卯、辛未、壬寅、辛亥,未中己官透干用清,支會木局,兩辛解之,是遇傷而佩印也。李參政命,庚寅、乙酉、甲子、戊辰,甲用酉官,庚金混雜,乙以合之,合煞留官,是雜煞而取清也。
至于官格透傷用印者,又忌見財,以財能去印,未能生官,而適以護傷故也。然亦有逢財而反大貴者,如范太傅命,丁丑、壬寅、己巳、丙寅,支具巳丑,會金傷官,丙丁解之,透壬豈非破格?卻不知丙丁并透,用一而足,以丁合壬而財去,以丙制傷而官清,無情而愈有情。此正造化之妙,變幻無窮,焉得不貴?
至若地支刑沖,會合可解,已見前篇,不必再述,而以后諸格,亦不談及矣。
三十二、論正官取運
取運之道,一八字則有一八字這論,其理甚精,其法甚活,只可大略言之。變化在人,不可泥也。
如正官取運,即以正官所統之格分而配之。正官而用財印,身稍輕則取助身,官稍輕則助官。若官露而不可逢合,不可雜煞,不可重官。與地支刑沖,不問所就何局,皆不利也。
正官用財,運喜印受身旺之地,切忌食傷。若身旺而財輕官弱,即仍取財官運可也。
正官佩印,運喜財鄉,傷食反吉。若官重身輕而佩印,則身旺為宜,不必財運也。
正官帶傷食而用印制,運喜官旺印旺之鄉,財運切忌。若印綬迭出,財運亦無害矣。
正官而帶煞,傷食反為不礙。其命中用劫合煞,則財運可行,傷食可行,身旺,印綬亦可行,只不過復露七煞。若命用傷官合煞,則傷食與財俱可行,而不宜逢印矣。
此皆大略言之,其八字各有議論。運中每遇一字,各有研究,隨時取用,不可言形。凡格皆然,不獨正官也。
三十三、論財
財為我克,使用之物也,以能生官,所以為美。為財帛,為妻妾,為才能,為驛馬,皆財類也。財喜根深,不宜太露,然透一位以清用,格所最喜,不為之露。即非月令用神,若寅透乙、卯透甲之類,一亦不為過,太多則露矣。然而財旺生官,露亦不忌,蓋露不忌,蓋露以防劫,生官則劫退,譬如府庫錢糧,有官守護,即使露白,誰敢劫之?如葛參政命,壬申、壬子、戊午、乙卯,豈非財露?唯其生官,所以不忌也。
財格之貴局不一,有財旺生官者,身強而不透傷官,不混七煞,貴格也。
有財用食生者,身強而不露官,略帶一位比劫,益覺有情,如壬寅、壬寅、庚辰、辛巳,楊待郎之命是也。透官身弱,則格壞矣。
有財格佩印者,蓋孤財不貴,佩印幫身,即印取貴。如乙未、甲申、丙申、庚寅,曾參政之命是也,然財印宜相并,如乙未、己卯、庚寅、辛巳,乙與己兩不相能,即有好處,小富而已。
有用食而兼用印者,食與印兩不相礙,或有暗官而去食護官,皆貴格也。如吳榜眼命,庚戌、戊子、戊子、丙辰,庚與丙隔兩戊而不相克,是食與印不相礙也。如平江伯命,壬辰、乙巳、癸巳、辛酉,雖食印相克,而欲存巳戊官,是去食護官也。反是則減福矣。
有財用傷官者,財不甚旺而比強,輅露一位傷官以化之,如甲子、辛未、辛酉、壬辰,甲透未庫,逢辛為劫,壬以化劫生財,汪學士命是也,財旺無劫而透傷,反為不利,蓋傷官本非美物,財輕透劫,不得己而用之。旺而露傷,何苦用彼?徒使財遇傷而死生官之具,安望富貴乎?
有財帶七煞者,或合煞存財,或制煞生財,皆貴格也,如毛狀元命,乙酉、庚辰、甲午、戊辰,合煞存財也;李御史命,庚辰、戊子、戊寅、甲寅,制煞生財也。
有財用煞印者,黨煞為忌,印以化之,格成富局,若冬土逢之亦貴格。如趙待郎命,乙丑、丁亥、乙亥,化煞而即以解凍,又不露財以雜其印,所以貴也。
若財用煞印而印獨,財煞并透,非特不貴,亦不富也。
至于壬生午月,癸生巳月,單透財而亦貴,又月令有暗官也。如丙寅、癸巳、癸未、壬戌,林尚書命是也。又壬生巳月,單透財而亦貴,以其透丙藏戊,棄煞就財,美者存在贈者棄也。如丙辰、癸巳、壬戌、壬寅,王太仆命是也。
至于劫刃太重,棄財就煞,如一尚書命,丙辰、丙申、丙午、壬辰,此變之又變者也。
三十四、論財格取運
財格取運,即以財格所就之局,分而配之。其財旺生官者,運喜身旺印緩,不利七煞傷官;若生官而后透印,傷官之地,不甚有害。至于生官而帶食破局,則運喜印綬,而逢煞反吉矣。
財用食生,財食重而身輕,則喜助身;財食輕而身重,則仍行財食。煞運不忌,官印反晦矣。
財格佩印,運喜官鄉,身弱逢之,最喜印旺。
財用食印,財輕則喜財食,身輕則喜比印,官運有礙,煞反不忌也。
財帶傷官,財運則亨,煞運不利,運行官印,未見其美矣。
財帶七煞。不論合煞制煞,運喜食傷身旺之方。
財用煞印,印旺最宜,逢財必忌。傷食之方,亦任意矣。
三十五、論印綬
印綬喜其生身,正偏同為美格,故財與印不分偏正,同為一格而論之。印綬之格局亦不一,有印而透官者,正官不獨取其生印,而即可以為用,與用煞者不同。故身旺印強,不愁太過,只要官星清純,如丙寅、戊戌、辛酉、戊子,張參政之命是也。
然亦有帶傷食而貴者,則如朱尚書命,丙戌、戊戌、辛未、壬辰,壬為戊制,不傷官也。又如臨淮侯命,乙亥、己卯、丁酉、壬寅,己為乙制,己不礙官也。
有印而用傷食者,身強印旺,恐其太過,泄身以為秀氣。如戊戌、乙卯、丙午、乙亥,李狀元命也,若印淺身輕,而用層層傷食,則寒貧之局矣。
有用偏官者,偏官本非美物,藉其生印,不得已而用之。故必身重印輕,或身輕印重,有所不足,始為有性。如茅狀元命,己巳、癸酉、癸未、庚申,此身輕印重也。馬參政命,壬寅、戊申、壬辰、壬寅,此身重印輕也。若身印并重而用七煞,非孤則貧矣。
有用煞而兼帶傷食者,則用煞而有制,生身而有泄,不論身旺印重,皆為貴格。
有印多而用財者,印重身強,透財以抑太過,權而用之,只要根深,無防財破。如辛酉、丙申、壬申、辛亥,汪侍郎命是也。若印輕財重,又無劫財以救,則為貪財破印,貧賤之局也。
即或印重財輕而兼露傷食,財與食相生,輕而不輕,即可就富,亦不貴矣。然亦有帶食而貴者,何也?如庚寅、乙酉、癸亥、丙辰,此牛監薄命,乙合庚而不生癸,所以為貴,若合財存食,又可類推矣。如己未、甲戌、辛未、癸已,此合財存食之貴也。
又有印而兼透官煞者,或合煞,或有制,皆為貴格。如辛亥、庚子、甲辰、乙亥,此合煞留官也;壬子、癸卯、丙子、己亥、此官煞有制也。
至于化印為劫;棄之以就財官,如趙知府命,丙午、庚寅、丙午、癸已,則變之又變者矣。
更有印透七煞,而劫財以存煞印,亦有貴格,如庚戌、戊子、甲戌、乙亥是也。然此格畢竟難看,宜細詳之。
三十六、論印綬取運
印格取運,即以印格所成之局,分而配之。其印綬用官者,官露印重,財運反吉,傷食之方,亦為最利。
若用官而帶傷食,運喜官旺印綬之鄉,傷食為害,逢煞不忌矣。
印綬而用傷食,財運反吉,傷食亦利,若行官運,反見其災,煞運則反能為福矣。
印用七煞,運喜傷食,身旺之方,亦為美地,一見財鄉,其兇立至。
若用煞而兼帶傷食,運喜身旺印綬之方,傷食亦美,逢官遇財,皆不吉也。
印綬遇財,運喜劫地,官印亦亨,財鄉則忌。
印格而官煞競透,運喜食神傷官,印旺身旺,行之亦利。若再透官煞,行財運,立見其災矣。
印用食傷,印輕者亦不利見財也。
三十七、論食神
食神本屬泄氣,以其能生正財,所以喜之。故食神生財,美格也。財要有根,不必偏正迭出,如身強食旺而財透,大貴之格。若丁未、癸卯、癸亥、癸丑,梁丞相之命是也;己未、壬申、戊子、庚申,謝閣老之命是也。
藏食露傷,主人性剛如丁亥、癸卯、癸卯、甲寅,沈路分命是也。偏正迭出,富貴不巨,職甲午、丁卯、癸丑、丙辰,龔知縣命是也。
夏木用財,火炎土燥,貴多就武。如己未、已巳、甲寅、丙寅,黃都督之命是也。
若不用財而就煞印,最為威權顯赫。如辛卯、辛卯、癸酉、己未,常國公命是也。若無印綬而單露偏官,只要無財,亦為貴格,如戊戌、壬戌、丙子、戊戌,胡會元命是也。
若金水食神而用煞,貴而且秀,職丁亥、壬子、辛巳、丁酉,舒尚書命是也。至于食神忌印,夏火太炎而木焦,透印不礙,如丙午、癸巳、甲子、丙寅,錢參政命是也。食神忌官,金水不忌,即金水傷官可見官之謂。
至若單用食神,作食神有氣,有財運則富,無財運則貧。
更有印來奪食,透財以解,亦有富貴,須就其全局之勢而斷之。至于食神而官煞競出,亦可成局,但不甚貴耳。
更有食神合煞存財,最為貴格。
至若食神透煞。本忌見財,而財先煞后,食以間之,而財不能黨煞,亦可就貴。如劉提臺命,癸酉、辛酉、己卯、乙亥是也。其余變化,不能盡述,類而推之可也。
三十八、論食神取運
食神取運,即以食神所成之局,分而配之。食神生財,財重食輕,則行財食,財食重則喜幫身。官煞之方,俱為不美。
食用煞印,運喜印旺,切忌財鄉。身旺,食傷亦為福運,行官行煞,亦為吉也。
食傷帶煞,喜行印綬,身旺,食傷亦為美運,財則最忌。若食太重而煞輕,印運最利,逢財反吉矣。
食神太旺而帶印,運最利財,食傷亦吉,印則最忌,官煞皆不吉也。
若食神帶印,透財以解,運喜財旺,食傷亦吉,印與官煞皆忌也。
三十九、論偏官
煞以攻身,似非美物,百大貴之格,多存七煞。蓋控制得宜,煞為我用,如大英雄大豪杰,似難駕馭,而處之有方,則驚天動地之功,忽焉而就。此王侯將相所以多存七煞也。
七煞之格局亦不一:煞用食制者,上也,煞旺食強而身健,極為貴格。如乙亥、乙酉、乙卯、丁丑,極等之貴也。
煞用食制,不要露財透印,以財能轉食生煞,而印能去食護煞也。然而財先食后,財生煞而食以制之,或印先食后,食太旺而印制,則格成大貴。如脫脫丞相命,壬辰、甲胡、丙戌、戊戌,辰中暗煞,壬以透之,戊坐四支,食太重而透甲印,以損太過,豈非貴格?若煞強食泄而印露,則破局矣。
有七煞用印者,印能護煞,本非所宜,而印有情,便為貴格。如何參政命,丙寅、戊戌、壬戌、辛丑,戊與辛同通月令,是煞印有情也。
亦有煞重身輕,用食則身不能當,不若轉而就印,雖不通根月令,亦為無情而有情。格亦許貴,但不大耳。
有煞而用財者,財以黨煞,本非所喜,而或食被制,不能伏煞,而財以去印存食,便為貴格。如周丞相命,戊戌、甲子,丁未、庚戌,戊被制不能伏煞,時透庚財,即以清食者,生不足之煞。生煞即以制煞,兩得其用,尤為大貴。
又有身重煞輕,煞又化印,用神不清,而借財以清格,亦為貴格。如甲申、乙亥、丙戌、庚寅,劉運使命是也。
更有雜氣七煞,干頭不透財以清用,亦可取貴。
有煞而雜官者,或去官,或去煞,取清則貴。如岳統制命,癸卯、丁巳、庚寅、庚辰,去官留煞也。夫官為貴氣,去官何如去煞?豈知月令偏官,煞為用而官非用,各從其重。若官格雜煞而去官留煞,不能如是之清矣。如沈郎中命,丙子、甲午、辛亥、辛卯,子沖午而克煞,是去煞留官也。
有煞無食制而用印當者,如戊辰、甲寅、戊寅、戊午、趙員外命是也。
至書有制煞不可太過之說,雖亦有理,然運行財印,亦能發福,不可執一也,乃若棄命從煞,則于外格詳之。
四十、論偏官取運
偏官取運,即以偏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煞用食制,煞重食輕則助食,煞輕食重則助煞,煞食均而日主根輕則助身。忌正官之混雜,畏印綬之奪食。
煞用印綬,不利財鄉,傷官為美,印綬身旺,俱為福地。
七煞用財,其以財而去印存食者,不利劫財,傷食皆吉,喜財怕印,透煞亦順。
其以財而助煞不及者,財已足,則喜食印與幫身;財未足,則喜財旺而露煞。
煞帶正官,不論去官留煞,去煞留官,身輕則喜助身,食輕則喜助食。莫去取清之物,無傷制煞之神。
煞無食制而用刃當煞,煞輕刃重則喜助煞,刃輕煞重,則宜制伏,無食可奪,印運何傷?七煞既純,雜官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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