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評注》第15章論相神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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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十四、論相神緊要
月令即得用神,則別位亦必有相。若君之有相,輔我用神者是也。如官逢財生,則官為用,財為相。財旺生官,則財為用,官為相。煞逢食制,則煞為用,食為相。然此乃一定之法,非通變之妙。要而言之,凡全局之格,賴此一字而成者,均謂之相也。
相神又名喜神,財官食印,互相為用,必有所主,主為用,佐其主者為相。如《三命通會》正官格,逢官看財,以財為引,即以財為相也;以印為護,即以印為相也;正財格逢財看官,以食為引,即以官與食為相也。無財與印,不能用官;無官或食,不能用財,全局之格,賴此而成。推而言之,凡為全局之救應而藉以成格者,皆相也。
傷用神甚于傷身,傷相甚于傷用。如甲用酉官,透丁逢壬,則合傷存官以成格者,全賴于壬之相。戊用子財,透甲并己,則合煞存財以成格者,全賴于己之相。乙用酉煞,年丁月癸,時上逢戊,則合去癸印,以使丁得制煞者,全賴于戊之相。
成敗救應節(jié)云:“成中有敗,必然帶忌;敗中有成,全賴救應”,救應之神,即相神也。合去忌神者為相,制化忌神者亦為相。
癸生亥月,透丙為財,財逢月劫,而卯未來會,則化水為木,而轉瞌民以生財者,全賴于卯未之相。庚生申月,透癸泄氣,不通月令,而金氣不甚靈,子辰會局,則化金為火,而成金水相涵者,全賴于子辰之相。如此之類,皆相神之緊要也。
此言地支之救應,三合六合,同一功用。如癸生亥月,不見卯未而見寅,則寅亥化木,轉而生才,亦相也。更有會合解沖為救應者,如庚用午官,而子沖隔丑,則子丑合而解沖,官格以成,是以丑為相也。見寅卯,則水生木,木生午火以解沖,則寅卯為相也。更有甲用兩官,逢午為傷,得子沖去午而官格以成,是子為相也。千變?nèi)f化,要隨局配置,以上論地支之相。
相神無破,貴格已成。相神有傷,立敗其格。如甲用酉官,透丁透癸,印制傷以護官矣。而又逢戊,癸合戊而不制丁,癸水之相傷也。丁用酉財,透癸透己,食制煞以生財矣。而又并透甲,己合甲而不制癸,己土之相傷矣。是皆有情而化無情,有用而成無用之格也。
上文云成中有敗,必是帶忌,有忌而無救應之神,是為破格,或救應安之神破傷,亦是破格,所謂相神有傷也。甲用酉官,透丁逢癸,癸為印,制傷護官,乃救應之神也,又透戊合癸,則救應被傷矣。
凡八字排定,必有一種議論,一種作用,一種棄取,隨地換形,難以虛擬。學命者其可忽諸。
凡看八字,必合全局,何者為用,何者為相,必有一種理論。用必合于日元之需要,而相必合于用神之需要,分疏明白,自有一定不易之理如四柱:戊戌 甲子 己巳 戊辰:月令偏財,為我之財,本當以財為用,但以生于十一月,水寒土凍,調(diào)侯為急,故以巳中丙火為用神也。但比劫重重,爭財為病,甲木官星制住比劫,使群劫不能爭財,兼以生丙火,是以甲木為相神也。運行木火之地,富貴兼全,詳見星辰篇。
《子平真詮》
一、論干支
二、論陰陽生死(附論日主強弱)
三、論陰陽生克
四、論十干配合性情與十干合而不合
五、論十干有得時不旺失時不弱
六、論刑沖會合解法
七、論用神
八、論用神成敗救應
九、論用神變化
十、論用神純雜
十一、論用神格局高低
十二、論用神因成得敗因敗得成
十三、論用神配氣候得失
十四、論相神緊要
十五、論雜氣如何取用
十六、論墓庫刑沖之說
十七、論四吉神能破格
十八、論四兇神能成格
十九、論生克先后分吉兇
二十、論星辰無關格局
二十一、論外格用舍
二十二、論宮分用神配六親
二十三、論妻子
二十四、論行運
二十五、論行運成格變格
二十六、論支中喜忌逢運透清
二十七、論時說拘泥格局
二十八、論時說以訛傳訛
二十九、論正官
三十、論正官取運
三十一、論財格
三十二、論財格取運
三十三、論印綬
三十四、論印綬取運
三十五、論食神
三十六、論食神取運
三十七、論偏官
三十八、論偏官取運
三十九、論傷官
四十、論傷官取運
四十一、論陽刃
四十二、論陽刃取運
四十三、論建祿月劫
四十四、論建祿月劫取運
四十五、論雜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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