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婚姻命理附錄(僅供研究)
例一:乾造
正財 己丑
正印 癸酉
日主 甲子
食神 丙寅 大運:壬申、辛未、庚午、己巳
原批:
本造妻星正財本氣佐于年柱,為早婚,娶他鄉之女,或姻緣由祖輩契緣。
研究:本造早婚乃財星運早到之故。配合年柱見財星,為早婚之必然命理。
例二:乾造
正印 戊戌
正財 甲寅
日主 辛未
正官 丙申 大運: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
原批:妻星位于月柱,早婚而娶鄰近之妻,或姻緣由父母叔伯而契因作主。可以引伸至其它長輩或妻家長輩。妻星在月柱之人,不會太晚婚,如果沒有刑沖克破之情形必早婚。
研究;財星早走,必引早婚,接走官運旺,乃子息眾多之象,中年多與子息有緣。
例三:乾造
偏官 甲申
劫財 己巳
日主 戊子
正財 癸亥 大運: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
原批:妻星位于日支不逢沖克合化,多娶同鄉、同學或同事為妻,或姻緣有定。
研究:本造身弱不任財,尤其是食傷,財星之運內身更弱,本造早運身較強,所以有早婚傾向,中年后身弱難任財,婚姻難維持或夫妻發生感情不睦。
例四:乾造
傷官 庚寅
比肩 己卯
日主 己巳
七殺 乙亥 大運: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
原批:妻星位于時支,年月日妻星不顯,則多為晚婚,且為娶遠方之妻,或由戀愛,奉子女之命而結婚。本造姻緣自己決定,父母作主只是作個樣子,甚至會去法院公證結婚。
研究:本造不會晚婚,原因是官星在年月旺,表示早有子息,又身旺運在前段,所以不會晚婚。前運官印旺,原局也年月官星旺,都為長輩主婚之象。
例五:坤造(失貞)
正官 壬寅
劫財 丙午
日主 丁亥
偏財 辛丑 大運:乙巳、甲辰、癸卯、壬寅、辛丑
八字金水多,帶桃花、紅艷多者,無論男女,都是感情豐富,偏重沉迷于肉欲,干支多合者,易與異性合作,逢遇吉神兇煞或有感情不專,風流好色。此為原批。
歲己未年時失貞,早婚。
流星盤寅年盤,未年時看亥卯未三宮,太陽在卯,天喜在未。又未年對宮丑宮中有紅蠻,紅蠻逢沖為動,日支亥合流年未,未年合夫星又合夫宮,加上沖動紅蠻。紅蠻星動的那一年表示有熱戀,再合入夫宮,可以論為因熱戀而結婚。
研究:
本造身略弱,前運在木火,故早入身旺官旺;有丈夫之條件,因為原局財官貼身,早動感情,早熟之人,何況官星透干通根,又走身旺運可任官哉!再者夏生人,正需要水官星調候。
己未年的熱戀因辛財,己年下半年壬申、癸酉為感情成熟時故耳。另外有關系的是壬官星早現之故。
例六:坤造(失貞)
食神 丁酉
七殺 辛亥
日主 乙酉 公元1967年卯月開始走壬子大運
傷官 丙戌 大運:癸丑 流年: 戊午、
資料:是化妝師。原批:
本造七殺早現,攻身太過,難于婚前保持貞操。
22 歲戊午年癸丑大運拐走人家的丈夫私奔到臺北同居,七殺個性烈助硬。
研究:此條原批十分正確。
她會在癸丑大運戊午年22 歲以未婚女性之身,帶走人家的丈夫去同居。完全是占有欲和吃定人家的個性使然。八字無比劫,孤獨不為他人著想。傷官七殺貼身,能言善辯,占有欲強。七殺貼身之人,吃定人家,沒有替人著想的仁慈心。命局有兩個七殺貼身,此亦會因其它運之制化而改變,不逢制化合時,會吃定人家。
另一原因乃土財感情使然,偏重于感情之故。本來是水大運制去其食傷制男人之氣,而不排拒男人追求,才會墮入情網,到了戊年,戊去水,丙丁食傷之氣稍后,所以支使男友聽自己感情:戊的擺布,演出婚前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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