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頭條作者:中國通俗文藝研究會隨著網絡直播的迅速發展,直播行業內部競爭愈演愈烈。 “直播連麥”霸屏了各個直播平臺后,直播PK的誕生給直播行業扔進一塊石頭,激起千層浪。為了吸引粉絲掏錢打賞,無下限互動,懲罰花樣沒有底線,甚至可以說為了金錢連自己的尊嚴都不要了,隨意讓他人踐踏。方格PK連麥的懲罰手段真是花樣多變,前幾天李四的(螃蟹舞),李四跳的社會搖(擦玻璃),這又來了個升級版的花樣,學蛆爬進超市。李四、方丈、二爺子、王劍四人玩格PK時,方丈懲罰李四讓其學“蛆”一樣爬進超市,李四也就照做在超市里一蛄蛹一蛄蛹的姿勢往前爬,為了迎合粉絲們、為了贏得粉絲的打賞李四真是毫無底線、毫無尊嚴。方丈提出這樣的懲罰更是毫無底線,并且嚴重侮辱并踐踏了他人自尊。當今在平臺直播PK中做做游戲,雙方互動一下,這是很正常的事,這樣可以增加直播間氣氛,提高粉絲黏性。但是對于方丈提出的懲罰李四也并沒有反抗,反而是乖乖照做的行為,實屬用低俗的方式來博人眼球,吸取粉絲,根本沒有任何尊嚴可言。在四方格pk中還有二爺子、李劍兩名主播在內,但在方丈提出這種懲罰時兩名主播并沒有制止,反而是積極參與在其中。難道這種懲罰應用在他們任何一人身上都可以嗎?難道參與PK的人都已拋卻了自己的尊嚴自己的底線了嗎?直播是面向大眾的,傳播這種有害行為真的可以嗎?這是否又是向大眾傳遞出以后游戲都可以這么玩的信號,如果被一些沒有自制力的未成年學會,是否會構成新的校園欺凌事件?再此看來這類直播已經在網絡上是“家常便飯”了,但對于此類直播我們應該抵制,見到積極舉報,不要讓這種無下限的主播有機可乘。做直播每個人都能做,但最起碼,你不做正能量直播,也不能做低俗直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網絡需要的是正能量的網紅,而不是低俗的網紅,很多類似此類直播太多了,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大力整頓,封殺不良行為的主播,以免擾亂社會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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